《多维公司法》序言
自开办“比较公司治理”这个微信公众号以来,时常收到后台读者留言,鼓励清澄君系统性地写一写商法规则。尽管一直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却迟迟没有动笔。工作与家庭琐事固然使写作时间局促,而更多犹豫则来自不知该如何下笔。中文世界中系统性的商法书籍并不少见,清澄君的书又当如何定位,写给哪些受众呢?经历一段时间的思考,逐渐想到些眉目,终于决定动笔写这部《多维公司法》。
什么是“多维公司法”?
虽然打算先写一本系统介绍公司法的书,也有了大致规划,而起什么题目却一直踌躇未决。直到最近,任职的学校着手法学院的课程评估,有了更多机会仔细考虑当今法学教育究竟该教些什么,听同事们提到最多的一个词是“场景化”(contextual)。对于这个词的具体内涵,各人诠释各有不同,然而大致的共识是,学习法律必须把规则还原到它们适用的具体环境中去。
至于这环境到底包含些什么,清澄君的私见是社会实践、公共政策、法律规则、法律实践这四个维度。它们彼此关联,互为作用,原本某一个维度为因应其他维度而产生的变化,也可能反过来让那些其他维度出现变化。既然法律规则只是这个共生环境中的一维,那么,要透彻理解规则就不能不将所有维度一同呈现出来。清澄君要写的公司法正是这样一副全景式的画卷,于是有了“多维公司法”这个题目。
公司法涉及的社会实践主要指商业活动的实践,虽说商业实践是商法规则的最终源头,不过,商业实践也在与商法规则的互动中转型、蜕变。故此,当我们观察如公司法这样具有较长历史的商法规则时,已经很难辨识究竟哪部分规则是为回应原初的实践,又有哪些实践是由于规则而发生了变迁。然而,当我们面对一类全新的商业实践——如比特币的交易,或者初次通证发行ICO——时,很快就看到规则源自实践,也很容易明白:不问实践,空学规则,非但事倍功半,更可能是竹篮打水。
从商业实践到法律规则,中间的媒介是公共政策。所谓规则对实践的因应,总是基于特定的政策目的,经过公共政策的过滤,原本自发的实践被纳入自觉的规则,反过来又对实践加以重塑。因此,公共政策既决定着法律规则的形态,更可能左右实践的命运。伴随社会科学的发展,公共政策的制定越来越具备科学的品性。社会科学有助于理解商业实践背后的动力,由此对政策选择与此种动力可能的互动结果作出事前预测,也有助于事后对特定政策的实施效果加以评估,以促适当调整。于是,在介绍公司法之时,社会科学——尤其是金融学、经济学——的视野以公共政策为载体,就将自然介入其中。
法律的规则直接塑造了法律的实践,无论交易设计还是诉讼策略,法律专业人士的工作始终将以被实施的法律规则为依托。法律实践是对法律规则消化之后,在实际生活中的展现。多数时候,法律实践直接顺着规则许可的路径行事;也有时候,法律实践要回避一段规则的阻碍,将多条途径嫁接起来,让原本靠一条路走不通的交易顺利通过;还有时候,法律实践要对规则的后果加以评估,甚至选择接受规则的负面后果,以求完成实践的需求。当规则的内容与实施明确稳定时,法律实践的选择相对简便、高效,而在规则不明或者变化不定的地方,实践也会显得混乱。
最后,在法律规则形塑之下的法律实践,又会将规则,以及规则背后的政策传导到到商业实践中,以完成社会整体对自发商业活动的控制。如果法律实践为某种商业实践找到规则上的可行途径——包括承担规则要求的负面结果,那么,这种商业实践就会继续存续下去;如果法律实践无法找到这样的途径,那么,一种商业实践就要被放弃;而如果法律实践需要通过对规则的嫁接来完成商业实践的原有目的,那么,商业实践则可能改变形式——往往伴随更高的成本,但仍可达成其目的。
这部《多维公司法》将以公司法规则作为线索,把商业实践、公共政策、法律规则和法律实践这四个维度熔于一炉,为以上描绘的彼此作用提供鲜活的例证。比如,在本书中您能读到关于税务负担与控制权的法律规则如何塑造了黑石集团选择上市主体形式的法律实践,也能读到有关股权激励的法律规则如何左右了谷歌迈向上市的商业实践,还能读到保护股东利益的公共政策如何决定了有关董事会权责的特拉华法律规则,而风投基金乐于控制被投资企业的商业实践又如何令特拉华的法律规则偏向了对普通股股东的保护。
用“多维”这两个字,除却法律规则本身处于多维交汇的环境之中这个原因以外,也是因为这本书希望展现学习法律的多个面向。第一个面向是掌握知识,上面提到的从四个维度理解公司法主要体现了这一面向。此外,对公司法的多维理解也涉及本书试图展现的第二个面向,即拓宽关于当代商业交易的眼界。最新颖、最有效率的商业交易模式,总是在鼓励商事活动,包容商业创新,遵循市场规律的制度环境中最常见到。借助对法律知识与商业逻辑的说明,本书也期望向读者展示丰富多样的商业交易。
学习法律的第三个面向是熟习适用法律——也就是将规则和事实结合——的方法,在此面向上,大陆法与英美法有着显著差异。最近十数年来,大陆法——尤其是德国法——的法律适用方法以“法学方法论”、“法解释学”或者“请求权基础理论”等不同形式在中国传播开来,而英美法适用法律的方法则少有论及——尽管去英美学习法律者之中人才济济。
其中一大原因也许在于英美法由事实到法律的适用路径,使得方法不容易从个案中抽取出来,换句话说,英美法的方法就是从事实中甄别出适合的规则,故而很难脱开案情事实来谈方法。《多维公司法》利用公司法这个载体,试图诠释这种寓于事实中间的法律适用方法,为此,本书运用了一套与众不同的案例分析方法,用以践行“魔鬼尽在细节中”的方法论理念。
最后,“多维”二字还源自这部书的读者定位。清澄君希望这部《多维公司法》能为法律界增添一份金融视角,也能给金融界普及些许法律知识。在清澄君看来,学习商法固然应当多多了解商业与金融,而操持金融同样需要具备商法的常识,因为金融立根于信用,而迄今为止,人类社会保障信用的最主要途径正是法律。于是,法与金融成为一门汇集法律、金融双方焦点的显学可谓顺理成章。除了汇聚不同学科背景的读者之外,清澄君相信这部书也能汇集不同职业背景的读者。本书兼顾公司法的理论与实践,努力把握这两方面深浅繁简的尺度,无论从事理论学习和研究的学者、学生,还是从事实务工作的律师、法官、监管者或者金融机构从业人员,都有机会汲取书中有益自身工作的要素。当然,对于想学习、了解美国公司法的读者而言,这部书更是为您度身定制。
虽然本书立意多维,又力图实践法律学习的多个面向,令多元的读者群获益,但它的呈现方式却依旧是经典的文字读本。清澄君自身体会,以音频、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展现的信息固然容易吸引人,然而,这些流动的呈现形式却难以给深邃的思考留下空间,也难以为读者留存深刻的记忆。因此,音频、视频资料虽可辅助学习,但唯有凝固下来的文字能让读者自如地调节接受信息的步伐,自由地咀嚼回味信息的意涵,自觉地质疑评点信息的优劣。换言之,日积月累的阅读,方能换来常伴左右的真知实学。这部每周分章推送的《多维公司法》,更让您有机会在与作者的互动中不紧不慢地学知识、长能力、开眼界。
当然,清澄君的这部《多维公司法》尽管是传统的文字读物,却有着诸多与传统公司法教科书迥然不同的特点。下面就来看这些特点。
《多维公司法》的特点是什么?
《多维公司法》这部书的第一个特点是以美国公司法为对象。为什么要写美国公司法?首先是因为在美国诞生了当今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一大批公司,它们不仅是美国经济的活力之源,也带来了人类社会一系列的新发明和新模式。假如相信公司法对公司的发展壮大具有积极意义,那么,美国公司法显然有值得借鉴之处。而假如不相信这一点,那么,学习公司法本身恐怕也就没多少意义了。实际上,近年来日本、韩国等亚洲不少国家的公司法改革,也多以美国法为蓝本。何况,中国的很多商事法律实践,其实也源自美国。故而,值此中国公司法亟待修订之际,以中国人的视角,把美国的公司法系统介绍出来,应该不会是一项多余的工作。
其次,选择写美国公司法也考虑到目今中国公司法教科书的状况。针对中国的公司法,不乏系统、严谨、新颖、实用的教科书,如王军教授的《中国公司法》,不待清澄君画蛇添足。至于美国的公司法,尽管无论学界还是实务界都将其当作比较研究的首选,却还没有一部系统完整的书籍来介绍。有的教科书试图在中国公司法的框架之内嵌入美国公司法的内容,然而,两者的基本理念和体系均有明显差异,如此嵌入的效果,未足体现美国法的原貌。所以,本书特意反其道而行之,将中国的某些规则与实践嵌入美国法的体系之下,让美国法得以原汁原味地呈现出来,而又不令其失却与中国的关联。
这部书的第二个特点是以问题作为导向,牵引全书内容。本书的50章题目都以疑问句呈现,内容则是对此问题的回答。这种安排体现出法律为解决社会问题之手段的基本理念,也直接对应现代比较法以功能为基点,解构不同法律体系的基本方法。这种率直的功能性进路,虽然可能与传统的公司法教材谋篇布局差距较大,却有利于从比较法角度借鉴他国经验,符合本书写作的一大初衷。特别是,本书站在创业者探寻公司法规则的视角上,着意加入了如何选择商事组织的形式,如何选择成立公司的地点,如何设计股权激励,以及风投行业的特征与风投协议的内容等一系列不见于传统公司法教材,却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功能的题材。为方便与传统公司法教材的写作体例对照,50章内容被组合成五个部分,每个部分均能从传统教材中找到对应物。
《多维公司法》的第三个特点是着力平衡理论与实践的视角。这部书并非法学院中的理论教材,也不是律师的实务手册。在这部书中,学院中的师生能见到律师实践中关心的重要问题,而实务界人士也能发掘规则与政策背后的理论基轴。因此,在理论部分,本书无意像法学评论的论文那样详尽梳理理论的来龙去脉,而是突出承托起法律规则的支柱理论。书中涉及的金融理论更是着眼法律专业人士的需求,突出公司金融,尽量避免资产定价的内容。同时,本书也并不试图对实务操作面面俱到,而是点明实务中的关键性因素。这种将理论与实践揉合一体的安排,一方面有利于扩大本书的受众范围,另一方面也是实践在“多维”环境中全方位解读公司法的必然选择。
本书的第四个特点是高度重视对美国案例的研读方法,以此践行熟习方法这个学习法律的重要面向。在每一章的“经典案例”部分,清澄君独创了一套案例分析方法,立足于剖析案件事实,从中提炼出对裁判结果深具影响的关键细节。再进一步寻找事实相近,而细节不同的其他案件加以对比,令读者对美国法凭事实细节适用法律这一路径获得鲜活生动的体验。此外,清澄君也会针对法院的判决提出自身见解和疑问。书中多数“经典案例”都包含“案件背景”、“法院判决”、“关键细节”、“对照比较”等几个部分,有的还介绍了案例的“幕后故事”。
《多维公司法》一书的第五个特点是在不遗漏经典规则的基础上,尽量选用最新判例对规则的发展作出诠释。美国的公司法实践不断翻新,尤其是在这种实践最为活跃的特拉华州,每年都会诞生大量新判例,而立法也常常因应新形势而作出修改。况且,依托具体案件,步步为营地推进法律规则的细致化,原本就是英美法发展的基本轨迹。故此,书中一些“经典案例”还包含有“规则近况”部分,说明经典规则的现状。而《多维公司法》以数字化方式在线推送,便于清澄君利用附设的“多维俱乐部”,即时更新在本书相关内容写作完成后出台的新判例、新法规,以免脱节。这一特点和那些主要依赖过往判例介绍美国公司法的中文材料形成对比。
最后,在内容布局上,本书使用了一系列的特色栏目,以图展示公司法的多维样态。其中,“规则解析”和“经典案例”重在细致解说法律规则和法律实践;“法理商情”则用来说明商业实践,分析公共政策;“中国视线”突出美国法律与中国法律及实践的联系;而“小知识”则附带介绍与本章内容关联的法律与商业知识,如公共利益公司(public benefit corporation)、追踪股(tracking stock)、买卖期权平价(put-call parity)、公司风险投资(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等等。每章大约10,000至15,000字,全书50章总计60万字以上。
《多维公司法》详尽拆解公司法的基本问题,但未将公司并购包含在内,因为并购是一项最为复杂的公司交易,对其进行规制的法律本身足以单独成书。而且,与公司法的其他内容相比,并购法更加具有实践性,与交易的文本结合紧密,这种特征要求并购法的写作采用不同于介绍其他公司法规则的体例。故此,并购法将留待日后单独推出。不过,在割舍并购法的同时,正如前面提到,这部书也将股权激励与风险投资这些通常不出现在公司法教材上的内容纳入其中。
与清澄君此前出版的两册《资本的规则》,以及“比较公司治理”上的诸多文章一样,《多维公司法》秉持深入浅出的风格,把实实在在的内容清清楚楚地贡献给读者。而与此前不同的是,这部书提供的知识视角不再是零敲碎打,而是拥有贯通一体的结构,完整呈现美国公司法的风貌。假如您喜欢“比较公司治理”,喜欢《资本的规则》,相信您一定会更加喜欢《多维公司法》。如果说清澄君那两册《资本的规则》是两道点心的话,那么,《多维公司法》要为您奉上的则是一套大餐。
在今后的五十周里,每逢周二晚,清澄君准时与您相约《多维公司法》。
附:本书引注信息
清澄君(张巍):《多维公司法》,载“清澄学坊”,“小鹅通”平台(202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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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公司治理
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
辨识市场的悸动,把握规则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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